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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法条解释(物权法法条)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东,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物权法法条解释,物权法法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第二十四条 船舶、...

大家好,我是小东,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物权法法条解释,物权法法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 这条说的时以上的船舶等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实行登记对抗的制度,所谓登记对抗,是指只有通过权利人在登记机关登记之后,物权才发生转移。

3、比如你买辆二手车,与车主订立了一个合同,假设你们的交易完成但没有登记(过户),如果你买来后驾车上路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原车主(当然,原车主赔偿之后可以根据你们的买卖合同再向你追偿。

4、)第二种情况,同样买二手车,你和他订立买卖合同并把钱交了,但他却一车二卖,在交车之前把车再次卖给了其他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而那个人又不知道你和车主之间已经又买卖协议,这样,车最终归车主与他办理过户登记的那个人,而对你只承担违约责任,而这种违约责任时很轻的。

5、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6、 举个例子:你租我一套家具,一年之后我把它卖给你,此时家具你在使用,也就时上条规定的“已经占有该动产”,那么具体这家具什么时候才算时你的呢,法律的规定是“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7、也就是说我们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你就具有家具的所有权,这时你才有处分的权利。

8、你要卖要租给别人或是丢弃都可以,因为此时你才具有所有权中的全部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9、在租的时候你只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10、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11、 还是举个例子:今天是6月25日,我把家具一套租给甲,租期一个为一个周;26号我和你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将租给甲的家具卖给你。

12、此时,家具在甲那里,不在我这里,我无法交付家具给你,而甲又是租的,是依法占有;我租家具给甲,租赁时间完成之后我又让他返还家具的权利,那么我就将这个请求返还原物的权利转让给你,我让甲一周之后把家具交付给你就行了,没必要我自己去收回来在交付给你。

13、 希望对你有点帮助,共同进步!。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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