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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与邢部(大理寺和刑部的区别)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东,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大理寺与邢部,大理寺和刑部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刑部执掌全国...

大家好,我是小东,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大理寺与邢部,大理寺和刑部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刑部执掌全国的法律事务,管理地方上诉案件,审核地方上的大案要案和发生在京城的笞杖以上的重案,并且审理中央官员违法犯罪的案件。

2、 刑部最高长官有两人,一人为满洲人,称“刑部满尚书”,另一人是汉人,称“刑部汉尚书”。

3、 清朝中央司法机关另外两个部门是大理寺和都察院,它们与刑部又称为“三法司”。

4、 都察院是清朝的中央监察机关,主管官员为左都御史。

5、都察院有权监督刑部裁决的案件。

6、 大理寺的主要职责是复核刑部准备判处死刑的案件。

7、其长官称为大理寺卿。

8、 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清律规定要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共同审理,这样的制度称为三司会审,也叫三司推事。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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