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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导读 文章来源:教育新闻网■关注2020大学生就业本报讯(记者 董鲁皖龙)近日,上海市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文章来源:教育新闻网

■关注2020大学生就业

本报讯(记者 董鲁皖龙)近日,上海市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规模,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意见》鼓励企业扩大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规模。上海市要求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在今年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对招聘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在3年内以实际招用人数享受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依次减免优惠。《意见》提出“大学生(选调生)”“三支一扶”岗位在往年基础上增加一倍,同时,为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岗位,新增1000余名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乡镇(街道)以及政法机关基层单位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上海市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经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业创业见习,见习期间享受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费补贴;对于直接提供见习岗位、当年见习留用率超过50%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另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等。

《教育报》2020年04月2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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