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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导读 本报北京6月8日电 (记者吴秋余)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近日,人民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报北京6月8日电 (记者吴秋余)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近日,人民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各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性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5家大型国有商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商业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供针对性较强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要改革完善业金融机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商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强化外部考核激励机制。

此外,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释放更多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

责任编辑:叶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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